Friday, March 13, 2009

安特卫普(比利时北部港市)鉆石大劫案

Ken Fisher 的發財吹水書 10 Ways to Riches 說發財有10道。

1. Start a successful business—the richest road! 創業
2. Become the CEO of an existing firm and juice it—a very mechanical function. 做CEO
3. Hitch to a successful visionary’s wagon and ride along—it’s high value-added. 找個有『錢』途的工作
4. Turn celebrity into wealth—or wealth into celebrity and then more wealth! 出名
5. Marry well—really, really well. 嫁得好(或娶得好)
6. Steal it, legally—no guns necessary! 合法地偷
7. Capitalize on other people’s money (OPM)—where most of the mega-rich are. 借別人財力
8. Invent an endless future revenue stream—even if you’re not an inventor! 重復性收入
9. Trump the land barons by monetizing unrealized real estate wealth! 地產
10. Go down the Road More Traveled—save hard, invest well—forever! 存錢、投資
當中第六條,其實可以引申出來第6.5條——Steal it, illegally.

很多發達的西方國家,對偷盜判刑都相對東方國家松。偷盜、商業犯罪等罪名,只要無傷害任何人身體,一般判刑都不過10年。一般人10年能賺多少錢?如果不幸失去了自由,自由值多少錢?很多人屈指一算,就能理解(雖然不能原諒)那些吃『大茶飯』、干大案的罪犯。

Wired 雜志的專題報道向來精彩,剛剛發表了一篇劫案專題,訪問了一個發生在2003年2月16日的大案主犯 Leonardo Notarbartolo. 他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

以下,讓我們來為他做一個做最壞情況下的風險回報分析。

他們有最多6個合謀者,共盜得了最低限度兩千萬歐羅的鉆石。假如6人瓜分,每人得約等值六千七百萬人民幣價值的鉆石。10年的通貨膨脹能使現金的消費力減產一半,但是因為理論上鉆石能保值,所以,這個六千七百萬人民幣的消費力,倒是可以用現在的眼光來衡量。六千七百萬人民幣除以十年等于平均每年賺得的;換句話說,Notarbartolo 每年失去的人身自由,都能換得六白七十萬元人民幣。歐美講人權,案件不牽涉到國家機密,無所謂逼供招認。Notarbartolo 把鉆石藏在了什么地方,只有他自己才知道,10年后出來,又是一條好漢,有這一筆可觀的鉆石財富讓他去安享晚年。

但是,每年六白七十萬元人民幣的收入,值得冒這么大的險嗎?

失去10年的自由,屬于一種風險嗎?

這些問題,可能對不同的人都會有不同的定義,而我則認為非常不值得。單單是失去的和子女共聚的光陰,就是多少財富都無法補償的風險。

案件發生在 Antwerp (安特卫普).
安特卫普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钻石交易地点,这里有举世闻名的钻石交易所、1500多家钻石企业 ...... 安德卫普是钻石加工中心,世界第一。世界百分之八十的原钻石被运往这儿进行加工,百分之六十的钻石交易在这儿进行,每年的交易额达到400亿美元。虽然最早发明钻石打磨技术切割技术是在布鲁塞尔,后来随着发明者搬到这儿,安德卫普也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钻石之都。 -- Wikipedia
Wired 專題記者 Joshua Davis 現身說法寫作背景。

1 comment:

收買佬 said...

只有未坐過監的﹐先會覺得坐10年牢去換幾百萬係值得的。

又﹐大佬﹐你下面的那個股價圖﹐好有啟發性。想當年dotcom 熱潮﹐不少IT 人薪金三級跳﹐連一些外行人也要湧進來﹐然而熱潮退後﹐不少人被踢出局﹐留下的亦打回原形(至少在香港如是).....銀行從業員或財金界人士﹐又會否步這個後塵﹖